“1.商品來源:*原產地(國):台灣*廠商名稱: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*廠商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46號*廠商電話:0800-311-7892.使用方法:開封後飲用3.注意事項:*開封後需冷藏,盡速飲用。儲存時避免潮濕、高溫及0度C以下,勿密封加熱及碰撞。*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F-127237675-00000-2*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0500字第22APO0Q003236.保存方法:請置於陰涼處常溫保存,避免陽光直曬與高溫。7.製造日期/保存期限:12個月。(有效日期標示於瓶蓋/瓶身)“
氣泡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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